为充分发挥宣传的教育作用、曝光的预警作用、舆论的倒逼作用,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新疆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结合当前我区交通安全特点,持续大力开展五大曝光预警行动,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酒驾、醉驾
12月19日22时15分许,沙某某酒后驾驶新HA2***轾型普通货车行驶至福海县576国道与博塔莫因路口处,被阿勒泰地区福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值:265mg/100ml。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26日08时54分许,加某某驾驶新HC***3号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与同方向在前等红绿灯的德某某驾驶的新H1***D号吉利牌小型轿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对加某某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303.0mg/100ml,德某某现场酒精检测结果为:0.0mg/100ml。加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
12月14日00时03分许,驾驶人艾某驾驶车牌号为新QJ4***小型轿车,行驶至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公安局土陶村便民警务站前路段时,被英吉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现场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99mg/100ml,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进行乙醇含量检测,结果为23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4日20时05分许,克州阿合奇县交警大队执勤组在阿合奇佳朗奇五期新城花园前方路段巡逻时,发现托某驾驶的新 NM***7 小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随即对其例行检查,当场对驾驶员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 179mg/l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4日21时30分许,张某酒后驾驶新F6***5号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伊犁州巩留县东买里镇公尚村路段时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受伤,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巩留县人民医院提取血样,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为: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222.25mg/100ml。张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2月9日02时34分,徐某驾驶新E02***号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行驶至精河县城镇幸福西路安阜古城路路段时,被博州精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231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 月 9 日 12 时40 分,乌鲁木齐交警支队沙区大队民警在西北路(西北路-平顶山东一路)路段接到指挥室派警两车发生刮擦事故。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许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 245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检测结果为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7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8日下午,一辆红色重型半挂车先后在G30连霍高速新医路西延立交桥和八钢立交桥路段,与两辆车发生碰撞,所幸没有人员受伤。在八钢立交桥附近,民警发现红色半挂车驾驶人关某满身酒气,语无伦次。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265mg/100ml ,涉嫌醉驾。后经血液检测,关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33mg/100ml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超员
12月26日15时40分许,喀什地区莎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阿塔线)国道217线执勤过程中查获一辆白色新QC7***轻型厢式货车载着18名工人。经核查,该货车驾驶室核载2人,实载18人,违法载客16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留了该车,并依法对驾驶人方某进行相应处罚。
12月23日下午,和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拉斯奎镇墩阔恰村开展冬季道路交通违法整治时,查获一起车牌为新RT***2的机动车涉嫌超员违法行为。经核查,核载5人的小型轿车内,实载8人,超员3人。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穆某进行处罚,责令其将超员人员转运,从而及时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
12月1日,伊犁州尼勒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喀拉苏乡路段巡逻时,因形迹可疑,将新F4***9号牌小型轿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超员2人。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超员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驾驶人进行了处罚,同时监督对超员乘客进行了安全转运。
12月14日,克州阿克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奥依塔克中队执勤民警在国道314线1575公里200米处路段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牌号为新PTXX77号小型普通客车行迹可疑,经核查,驾驶员阿某驾驶的车辆核载8人,实载10人,超员2人。民警对其提出严厉批评并依法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并让其将车上超员人员进行转运。
无证驾驶
12月17日01时59分,驾驶人韩某驾驶新A H***7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城北大道(湖州路长春北路)时被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乙醇检测,其结果为33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另查,韩某还存在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12月20日,喀什地区巴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三岔口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阿某出示的驾驶证(电子版)字体有问题且与当前日期核对不上,疑似使用的是伪造的驾驶证(电子版)。见其拒不承认,执勤民警通过公安网系统查询,证实该驾驶人阿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0日凌晨1时许,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四中队在人民西路执行夜间勤务时,发现驾驶人疑似未成年人且未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随后交警核查身份信息查询到驾驶员比某未满十八周岁,属于无证驾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8日3时许,王某驾驶新J*****号轻型普通货车,沿217国道由西向东行驶至与克拉玛依区桃园路相交路口时,因其灯光设施未开启,被执勤民警拦查。当民警让驾驶人王某出示证件时,王某神情慌张,说证件丢了。经进一步核查,王某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3日18时09分,伊某驾驶新N****0号牌小型汽车在阿克苏地区新和县塔什艾日克路段时,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超载
12月17日23时,昌吉州准东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巡逻至横四路处,发现鲁L****7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的货物明显超出车厢高度,遂即拦停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该车不仅存在超高的违法行为,还涉嫌超载。随后,将该车辆带至检测站进行过磅检测,经检测,该车核载31吨,实载92.98吨,超载199.93%。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20日,昌吉州阜康市公安局九运街秩序中队民警在在红吉线国道216线764公里200米,查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为新D****0,经查,该车核载标准值49吨,实测值83.94吨,超载71.30%。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11日凌晨3时31分许,哈密市巴里坤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河中队在575国道大河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两辆满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有超载的嫌疑,随后民警将车辆带至超限检测站检测。经检测驾驶员李某、包某驾驶的号牌为冀B6***M、冀B0***7的载货汽车核定载重为49吨,实际载重为99.48吨、99.24吨,超载比例为102.98%、102.73%。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李某、包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进行相应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达某驾驶新AC***7号大型车辆,行驶至G312国道线4355公里+100米处时,被塔城地区沙湾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核查该车核载49吨,实载115.22吨,超过核定载100%以上。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12月20日12时49分,乌某驾驶新D*****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312国道4416公里超载超限检测站时,被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分局九公里交警大队与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克拉玛依执法支队独山子区执法大队联合检查组挡停检查。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49吨,实载72.98吨,超载比例48.9%。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不要以身试法
做到
文明驾驶 安全出行
素材来源|各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丨郭红霞
审核丨靳 涛
签发丨李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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